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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办事程序
发布日期:2006-11-14
1、对培训机构和需要培训的人员进行登记。
2、对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信息服务。
3、发放培训推荐表,并推荐培训机构与专业。
4、对各类培训班进行日常管理与服务。
5、对各类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6、对培训合格者核发培训结业证。
7、对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凭培训结业证申请报名,经考核鉴定合格,发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检查就业准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