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全市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鄂州文[2005]37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引导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学教活动的开展,达到党员思想党悟明显提高,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活力、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行业形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实现我市就业和再就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 参加活动范围和对象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系统全体党员,包括机关支部、企业支部、退休退养支部的在职、离岗退养和退休的中共党员。 三、活动安排及方法步骤 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止,局属各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灵活掌握安排,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学习讨论(7月20日—8月31日) 1、动员部署。在充分认真准备基础上,召开全局系统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请市委督导组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参加,党总支书记作动员讲话,进行广泛思想发动,使每名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见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每个党员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撰写心得、辅导自学、电视教学、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学、写、议、用”结合起来,将学习培训贯穿整个第一阶段,学习的基本教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中央、省委)、《鄂州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资料选编(一)》、《革命传统教育材料简编》、《可爱的中国》等,在职党员做好读书笔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每个党员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3、专题讨论。安排每周五为学习时间,对照党章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开展交流讨论。结合各个支部、小组和个人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讨论分五个专题: (1)如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2)如何适应社会发展,提高党员执政能力;(3)如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干部关系;(4)如何激发活力,在各项工作上见成效;(5)如何夯实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和党组织在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开展三评。时间从9月1日——9月25日。 (1)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各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听取下级单位和群众对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将征求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党员反馈,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团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活动。 (2)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每个党员要牢记入党誓词和党员身份,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的基本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几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总支委员、班子成员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党员个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 (3)推选代表,群众评议。在机关普通群众、局属单位负责人、基层组织(社区或企业)中推选代表参加评议。评议时,召开推选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采取面对面述职、背靠背评议、无记名测评方式进行。对党员的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领导班子成员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4)党员互评,互相帮助。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要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小组召开评议会,党员之间要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组织党员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每个党员都要根据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认真修改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 (5)组织评鉴, 反馈意见。在调查核实问题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大会,根据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鉴意见;各支部委员会评鉴意见形成后,报局总支审查和审批,并如实向党员个人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6)通报情况,接受监督。局总支对党员评鉴意见同意后,党支部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评议阶段结束后,各支部将阶段情况汇总,局总支进行小结,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转段申请,经领导小组和市督导组同意后召开会议进行转段动员。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总结提高(9月26日——10月20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意见、党性分析中查找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研究,由党员个人、各支部和领导班子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 (2)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对应该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时间抓紧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在向群众作出说明后,拿出整改时限。 (3)公布整改情况。推行整改承诺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完善整改措施,重新进行整改。 (4)检查测评,总结表彰。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前,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市就业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力量,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途径进行交叉检查或抽查,并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测评。活动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表彰,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要对整改期间情况进行检查疏理,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将监督重新整改。对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应选派优秀党员与他们结对子,实施帮教转化。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且经教育不改的党员,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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